記者3月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最高檢近日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和規(guī)范檢務公開工作的意見》,對規(guī)范檢務公開主體范圍、優(yōu)化檢務公開方式渠道等作出明確要求,進一步細化依法保障律師閱卷權利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等方面工作。
意見明確,檢察機關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“與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有關的法律法規(guī)、司法解釋及其他規(guī)范性文件”“檢察機關的職能、機構設置和檢察官的職責、義務和權利”等檢務信息;可以主動向社會公開“重要案件信息、類案信息及典型案例”“主要檢察業(yè)務數據”等檢務信息。
為依法保障律師閱卷權利,意見明確,完善律師閱卷的辦理方式和程序等,為律師閱卷提供便利條件。進一步暢通律師獲取案件信息渠道,構建律師現場閱卷、異地閱卷、線上閱卷“三位一體”全場景保障機制,更好發(fā)揮律師在促進嚴格公正司法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在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方面,意見提出,嚴格依法辦理重大敏感案件,主動接受輿論監(jiān)督,注重通過權威渠道公布準確信息,有效回應關切、消除誤解、澄清疑慮。把輿情應對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,及時有效回應公眾訴求,維護檢察機關公信力。
意見還明確,完善社會公眾有序參與檢察工作機制,通過征求意見、走訪座談、研討交流等方式擴大公眾對檢察工作的了解和參與;落實“誰執(zhí)法誰普法”普法責任制,將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檢察履職辦案過程。(記者劉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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